【轉譯】《膽大黨》 VS YOSHIKI所代表的意義

原作/ぱらいそ

 我是看到《JUMP COMICS》的新刊情報時,才知道有一部叫《膽大黨》的作品好像很受歡迎。不過真正接觸到內容,卻是從它動畫化之後才開始的。剛開始的時候,我心裡還想:「辣妹加上靈異迷?嗯…可能不是我的菜吧?」但想到是由Science SARU製作的,加上小桃還有厄卡倫都很討人喜歡,劇情更是不用多說,本來就很精彩,所以後來也看得津津有味(原作漫畫我倒是還沒追)。

 第一季在那種地方收尾,老實說有點意外,不過幸好第二季很快就接著開播,所以我心裡也想「那也無妨吧」,又重新抱著期待繼續追。結果正看得起勁時,X JAPAN的YOSHIKI(依慣例這裡就不加敬稱)竟然在X上(喂!別誤會啦,我指的是舊的twitter那個X,不是樂團X),發了一則貼文,內容大概是說《膽大黨》裡用到的某首音樂,涉及著作權問題。這下可不得了,瞬間就引發了一場小小的「祭典」騷動。

 我已經維持晚上10點就寢的生活有十五年了,所以根本不可能實時追深夜動畫。結果勒,我在看到爭議場景之前,就先看到YOSHIKI那則貼文了。

 他貼出劇中出現的搖滾樂團(應該算是伴奏團?)HAYASii的〈Hunting Soul〉影片,還寫:「這什麼啊,聽起來難道不像X JAPAN嗎?」接著又說:「欸?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耶,這樣可以嗎?這樣真的可以嗎?各位粉絲,快告訴我到底發生什麼事了。」、「這個製作團隊,如果事先打聲招呼就好了……😱 @XJapanOfficial / @Yoshiki」、「一開始看到的時候,覺得有點好笑還笑了出來。,結果律師們也來聯絡😱,說這可能涉及著作權侵害,不知道接下來會怎麼發展呢🤔,各位啊,這類事情啊,最好還是先主動聯絡相關人士比較保險喔」。


 像《銀魂》就是典型例子,在搞笑漫畫裡,經常會透過調侃或惡搞其他作者的熱門作品、知名人物或社會事件來讓讀者發笑(笑點來源)。畢竟,《銀魂》的主要角色本身就是由真實與虛構混合的知名人物改編而成的。就像大河劇《べらぼう》也能看得出來,模仿先前作品的手法,其實從江戶時代就有這種傳統。

 在動畫作品裡,如果要做音樂上的惡搞或模仿,通常會採取一種手法:編曲上讓它聽起來很像原曲,但細節的旋律或樂段又有稍微不同,這樣就踩在不侵犯著作權的邊緣。我自己覺得,這正是動畫BGM製作人展現功力的地方。所以,對於這次的風波,我原本以為是負責的製作人下手太重,把旋律模仿得太像X JAPAN的〈紅〉,結果才會引發可能侵犯著作權的疑慮。

 帶著這種想法,我稍晚才看了《膽大黨》有爭議的那集。確實,造型(後面會再提到鼓手脖子上似乎戴著護頸的細節)和曲子的氛圍都很像,但歌詞和旋律線完全是另一回事。嚴格來說,這得打官司才能判定,但從音樂著作權的角度來看,應該完全不會構成問題。倒是讓我驚訝的是,像Marty Friedman這樣實力派的資深音樂人,居然認真做出對X JAPAN的「致敬」模仿演奏。雖然這說法有點誇張,但我真的沒想到這「只是」一部動畫,但他竟然會做到這種程度。

 後來,Marty回應說這是對X JAPAN的致敬,或許加上周遭有人給了建議,YOSHIKI之後也寫道:「這次的事,突然收到通知真的很驚訝,所以才不小心發了推文。造成騷動真的很抱歉。對不起。」看起來這場風波也逐漸走向平息了。

 就我個人而言,不只限於漫畫或動畫,只要是巧妙融入惡搞元素的作品,我都非常喜歡。我認為正因為有不少人也這麼想,這類作品才能廣為流傳。不過,說到「惡搞」,它跟著作權的關係可是非常不太合拍的。

 音樂方面,好像有個規則:只要同樣的旋律長度沒超過一定範圍(聽說大概是8小節左右),就不算侵犯著作權。但漫畫或動畫就不同了,如果要讓惡搞成立,角色通常得長得像原作才行。可是,一旦做到那種「一看就知道」的程度,就算被說侵犯著作權,這種情況也無法完全避免吧。

 想避開法律風險,其實只要事先取得授權就行了,這也是為什麼這次YOSHIKI才說:「這類事情,最好還是先主動聯絡相關人士比較保險。」不過,問題是這個授權本身,其實也跟惡搞元素很不合拍。

 惡搞作品往往帶有批評精神,雖然強度不同,但總會帶點「毒」。比如這次的HAYASii,鼓手脖子上似乎戴著護頸,明顯是暗示讓人聯想到YOSHIKI,但他之所以戴護頸,是因為脖子有傷。刻意把這個細節描寫出來,從某些角度看,甚至能感受到創作者一點微妙的「惡意」(這方面問題就不在著作權,而可能涉及肖像權或名譽毀損)。

 如果著作權是由創作者本人直接管理,那麼包括這類細節在內,也許就能得到「沒問題」的答覆。但不只是X JAPAN的音樂,現在大多數的著作物都是由管理團體或相關組織負責管理。一般單純使用,只要使用費等條件談妥,就能機械式的取得許可;可是,如果是帶有風險的使用,去向官方申請時,真的能順利獲准嗎?另外,為了拿到許可而改變原本的表現,會不會反而扭曲了作品本身呢?

 YOSHIKI也曾貼過像是《阿松》的圖片,作為事前有人告知的例子,所以如果事先打招呼,可能也會很爽快的同意。不過,如果把「做惡搞之前應該先徵得同意」變成不成文的規矩,那惡搞的銳利感就會被削弱,有時甚至會演變成表現上的自我限制。所以這次事件,不應該單純被解讀成禮儀或禮貌上的問題。

 這種情況在二次創作裡也常見:即便原作者沒有想挑刺,甚至還覺得不錯,但如果明面上去請求許可,從官方角度往往很難接受,這就是惡搞作品的特性。這次《膽大黨》VS YOSHIKI事件,看起來應該能平和收場;即使真的鬧到正式場合,YOSHIKI這邊的主張,包括肖像權等,也很可能拿不出太大的法理依據。不過,從X JAPAN的部分粉絲看來,他們仍對《膽大黨》製作方沒有事先打招呼表示批評。

 即便法律上沒問題,只要吹起「犬哨」(意指敏感話題或挑動情緒),就會有人跳出來咬你 —— 這就是現在的X(舊Twitter,真麻煩)和網路世界的現實。創作者大概不會因此氣餒,但出版社或動畫製作公司,這件事會不會讓他們在未來對惡搞題材變得更謹慎呢?

 就像看蔦屋重三郎的例子一樣,即便要頂撞官方,他仍堅持娛樂精神。我也希望出版業界的前輩們能以此為榜樣,願業界的大家在創作有趣作品時,絕不輕易妥協。

https://note.com/magic_curlew2154/n/n6051c1c02ba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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